第(3/3)页 明珠想起于妈说的要学会让人肉麻,,今朝有肉今朝吃,不由得狠狠叉了一大柱肉送入口中:“是啊,这里的肉比肉麻、肉痒、肉酥都要实惠好吃。” 永琰看她吃得开心,夹了一筷子蘸满料的牛肉片喂到她的嘴里,她的嘴边粘上了酱汁,他掏出手帕为她擦拭,忽然发觉这个男子怎么像女人一样秀气,长长的睫毛忽闪如蝶翼,心里忽然咚地跳停一下。 明珠道:“来来来,酒要喝痛快了,还需行酒令!” 两个人一只脚踩在条凳上,一只手掌里捏着磁酒盅,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筷子,筷子头点着筷子头。 “棒子!” “老虎!” “棒子打老虎,你喝一个!” “老虎!” ”鸡!“ “老虎吃鸡,再喝一个!“ 两根筷子头上下飞扬相碰,虫拱棒,棒打虎,虎吃鸡,鸡吃虫,赢了的人开怀大笑,输了的人仰脖把酒喝干。 觥筹交错间,喝下去的烧刀子酒开始发酵,整个人似乎也火辣辣地燃烧了起来。脸上像涂了层胭脂,距离太近了,明珠蓦然发现永琰看她的眼睛里既有如水的温柔,又有火一样的热烈,莫非是看错了。一定是酒喝多了。 明珠道:“你这个公子真是奇怪,明明长在京城,却对京城一无所知。莫非你是像小姐一样被养起来的,一直长在深闺人未识。” 永琰笑道:“所以,要结交你这个朋友。你有义务让我吃好,喝好,玩好。” “没问题,虽然我来京城时间不久,但是熟门熟路,让我带你去哪里都没问题,除了紫禁城。” 店小二这时候端上来一盘新切好的牛肉片,永琰问店小二道:“京城之中,什么地方最好玩?” 酒保笑道:“当然莫过于八大胡同。” 明珠脸色一变:“你这小二,怎张口胡说。” 酒保辩解道:“客官,我怎敢胡说,每日晚些时候,去往八大胡同的车马络绎不绝,灯红酒绿,笙歌燕舞,绝对是行乐的好去处。而且,几日后有魁赛事,较平日里更是好看。” 永琰附和道:“我的一个兄长也去过那里,乐不思蜀,朱明兄弟看样子也没有去过那里,不如哪日我们一起去同乐乐,如何?” 明珠惊得几乎要跳起来:“啊,天色不早,我忽然想起我还有事。”说完跑得比兔子还快。 永琰看着她慌里慌张的背影,真是很好笑,他的府上找不到这样好玩的家伙,即便是皇宫,也找不到这样一个有趣的人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