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回忆-《重叠之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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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容颜上有股东方美人的特殊古典美感,要说没有半点心动,那是假话,乔之前就想着巫山云雨,上下翻飞之类的好事情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的他,内心中只有深深的忌惮之意,李伊宁的肘击,击碎的不仅是他的肋骨,还有战意。

    敬畏,对这个女子,乔的心中满是敬畏,使得他生不出亵渎的心思来。

    虽然自己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血气方刚,春心大动那是常态,面对李伊宁,乔怕是硬都硬不起来。

    欲望冲昏头脑?那得也分得清对象,李伊宁是个玩家,不是什么拿绿币挥挥手,就主动爬上自己床的放荡女人。

    真要是做了些什么,等到她醒来发现异状后,用汗毛想,都知道是三人中的一人做的,还不得撕了他啊,撕成八百道碎片是什么感觉,乔一点儿也不想知道。

    玩家举手投足的可怕力量,他已经见识过了,顶着电流都能打碎厚重的车窗玻璃,要知道一个事实,皮卡车的玻璃是加固后的产物。

    而且是质量上极为有保障的种花家制造,而身边的沉睡着,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女人,击碎它却毫不费力,仿佛击中的不是玻璃,而是一碰就碎的纸张。

    “乔,我认为他们压根不是人类。”肯特说道,语气中满是畏惧之意,他被打烂的鼻子,仍然耸拉在一边,像是坍塌的金门大桥。

    “他们简直是活生生的克拉克•肯特,这个女人,给我一种暴龙的感觉,恐怕要不了多久,我们就能见识到什么叫手撕人类了!”

    半开玩笑似的语气,乔听了之后,嘲讽似的笑了笑,这种拿生命开的玩笑,他压根笑不出来。

    是啊,要说玩家像人类,更像是拟人形态的暴龙。

    谁知道那细若无骨的芊芊玉指,捏成拳头后能够爆发出多大的力气。

    “该死的,看在上帝的份上,求你们别说了好吗,我都想把车扔在路边,跑回我的公寓里藏好,学一学沙漠中的鸵鸟。

    不不,应该我该直接去向种花家人自首!”

    约翰嘴角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,试图用半开玩笑的语气,以显示自己的心态尚好,但脸上不断冒出的冷汗,却彻底的出卖了他,约翰心虚,虚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事情已经做下,开弓没有回头箭,覆水难收的道理他同样明白,不然,他是真的想弃车而去,逃到深山老林中去,自己一个人过完下半辈子。

    虽然生活艰苦了些,但至少自己能活着,只要活着就比什么都强。

    约翰想起了他看过的一本书籍,讲述了主人公经历了家道中落,父母妻儿接连死去,最后亲人也离开他,将年老的主人公孤独留在世界上的故事。

    书中的一句话,约翰记得非常清楚,总结起来的意思是:

    “我他么的要活着,就算是死了也要活着。”

    语意粗俗,但却饱含一个人类对于死亡的恐惧,对于生命的渴求,具有一种最原始的本质之美——生命的张力。

    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,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。——余先生

    在约翰看来,这句话说的太他么正确了,句中的意境他也终于感同身受,却是在生命遭受威胁的情况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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